2016-12-16 16:16:47分類:技術專題5540
打造好云服務產業基地
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發展云服務產業基地
要認識到,云服務產業的發展,如同二十多年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一樣,需要提供具有良好生態的空間。正是由于為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提供了不同于傳統產業的領導服務、創新政策、創業支持、市場開發、產業生態,因而誕生了“硅谷”與我國的諸多高新區。因此,為網絡產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生態,同樣需要提供不同于一般產業發展的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政策保障、產業生態以及優質環境的產業基地。
一是產業基地要“優”發展,不能“濫”發展,不能濫打云服務產業基地的牌子。只有在有合格的云服務企業、有支持云服務企業拓展市場良好體制機制的地方,能支持云服務企業開拓購買云服務市場的地方,才能支持云服務產業基地建設;
二是產業基地要突出融合優勢,錯位發展。只有在某一業務領域能形成云服務優勢,才能保證云服務產業基地的成功建設。因此,要按這個要求來把關。
要加強市場培育工作
一是要發布推廣購買云服務的標準合同。要學習推廣購買房屋的標準合同文本的經驗。越是憑視覺、憑經驗衡量優劣難度大的、技術含量高的貿易,越是要推廣標準合同文本,防范質量陷阱;二是帶頭實行公開擇優采購。在缺乏云服務提供商時或在幵展試點過程中,由于公開招標有難度,可以先用議標的辦法進行。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的過渡性辦法,是臨時舉措,要允許其試驗。但一旦形成可競爭條件時,一定要通過公開招標的方法來進行;三是完善招標辦法。重點是要改變貨物采購與軟件采購分離的做法,允許實行“貨物+服務+技術”的“三位一體”的、一次性的公幵采購辦法;四是要接受投訴,依法保護云服務雙方的合法權益,尤其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