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開發方案涉及電子設備技術領域,更為具體地,涉及一種智能交互試衣鏡。
背景技術:
隨著目前實體房屋租金的增長,店面租金已經成為實體商家的一大支出,通過終端設備在有限的空間內做出更多元化的推廣將會是未來發展趨勢。目前市面上常見的設備終端包括廣告機、人形機器人,只能做到產品的展示陳列和固定的語言輸出,但是與顧客交互甚少,不能有效的吸引客流。
現有的設備終端存在成本高,交互性差,導致不能有效的吸引客流的等問題,商家店面運營成本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智能交互試衣鏡,增強了試衣鏡的交互性,解決傳統終端設備交互性差導致店家運營成本高的問題,同時相比廣告機、人形機器人簡化了結構,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人機交互效率,提高了用戶體驗。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一種智能交互試衣鏡,包括控制器、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第二IPS硬屏顯示器、攝像頭、語音模塊、安卓控制終端和單向透視玻璃,所述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第一IPS硬屏顯示器分別安裝在單向透視玻璃上,所述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一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第二IPS硬屏顯示器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二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攝像頭的數據輸出端與控制器的數據輸入端連接,所述語音模塊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三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的第四輸入輸出端與安卓控制終端的輸入輸出端連接。
進一步的,包括音響模塊,所述音響模塊與語音模塊連接。
進一步的,包括機殼,在所述機殼上安裝有所述第一IPS硬屏顯示器,在所述機殼上安裝有所述第二IPS硬屏顯示器。
進一步的,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用于支承機殼,在機殼內部設置有所述控制器、攝像頭和語音模塊。
進一步的,所述攝像頭包括高清攝像頭,所述高清攝像頭的數據輸出端與控制器的數據輸入端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高清攝像頭安裝在機殼上。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實用新型通過控制器、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第二IPS硬屏顯示器、攝像頭、語音模塊、安卓控制終端和單向透視玻璃等,在傳統的鏡子上增設了外置電子系統,增強了試衣鏡的交互性,解決傳統終端設備交互性差導致店家運營成本高的問題,同時相比廣告機、人形機器人簡化了結構,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人機交互效率,提高了用戶體驗。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進一步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局限于以下所述。本說明書(包括任何附加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別敘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類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換。即,除非特別敘述,每個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類似特征中的一個例子而已。
下面將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應當注意,這里描述的實施例只用于舉例說明,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在以下描述中,為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透徹理解,闡述了大量特定細節。然而,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不必采用這些特定細節來實行本實用新型。在其他實例中,為了避免混淆本實用新型,未具體描述公知的電路等。
如圖1所示,一種智能交互試衣鏡,包括控制器、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第二IPS硬屏顯示器、攝像頭、語音模塊、安卓控制終端和單向透視玻璃,所述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第一IPS硬屏顯示器分別安裝在單向透視玻璃上,所述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一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第二IPS硬屏顯示器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二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攝像頭的數據輸出端與控制器的數據輸入端連接,所述語音模塊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三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的第四輸入輸出端與安卓控制終端的輸入輸出端連接。
可選的,設置有音響模塊,所述音響模塊與語音模塊連接。可選的,設置有機殼,在所述機殼上安裝有所述第一IPS硬屏顯示器,在所述機殼上安裝有所述第二IPS硬屏顯示器。可選的,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用于支承機殼,在機殼內部設置有所述控制器、攝像頭和語音模塊。可選的,所述攝像頭設置有高清攝像頭,所述高清攝像頭的數據輸出端與控制器的數據輸入端連接。可選的,所述高清攝像頭安裝在機殼上。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領域技術人員可將本實用新型作為一種智能交互試衣鏡進行實施,在該實施例中,可以設置控制器、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第一IPS硬屏顯示器、攝像頭、語音模塊、安卓控制終端和單向透視玻璃,所述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第一IPS硬屏顯示器分別安裝在單向透視玻璃上,所述第一IPS硬屏顯示器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一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第二IPS硬屏顯示器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二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攝像頭的數據輸出端與控制器的數據輸入端連接,所述語音模塊的輸入輸出端與控制器的第三輸入輸出端連接,所述控制器的第四輸入輸出端與安卓控制終端的輸入輸出端連接。
在本實施例中的其余技術特征,本領域技術人員均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靈活選用以滿足不同的具體實際需求。然而,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不必采用這些特定細節來實行本實用新型。在其他實例中,為了避免混淆本實用新型,未具體描述公知的組成,結構或部件,均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書請求保護的技術方案限定技術保護范圍之內。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設置”、“安裝”、“相連”、“連接”均是廣義含義,本領域技術人員應作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活動連接,或整體地連接,或局部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性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是通過中間媒介間接連接,還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等,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即,文字語言的表達與實際技術的實施可以靈活對應,本實用新型的說明書的文字語言(包括附圖)的表達不構成對權利要求的任何單一的限制性解釋。
本領域人員所進行的改動和變化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則都應在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在以上描述中,為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透徹理解,闡述了大量特定細節。然而,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是:不必采用這些特定細節來實行本實用新型。在其他實例中,為了避免混淆本實用新型,未具體描述公知的技術,例如具體的施工細節,作業條件和其他的技術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