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案開發是一種電子智能微波爐,屬于家電設備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發展,眾多家電設備的問世使人們的生活更加方便,微波 爐就是其中之一,隨著微波爐的功能越來越復雜,微波爐的使用效率也越 來越高,通過微波爐能夠加熱各種各樣的食物,但是現在的微波爐容積有 限,對于受熱易變形的食物來說,在加熱過程中容易受到微波爐自身容積 的限制,因此在使用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另外,現在的微波爐大多 只能加熱一種食物,因此較為浪費資源,并且由于加熱各種分類的食物所 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因此加熱效率較低;另一方面,現在的微波爐設計 較為簡單,智能化程度較低,操作起來較為麻煩,用戶使用起來較為繁瑣。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子智能微波爐, 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本發明設計新穎,智能化程度高,適合大量推廣。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電 子智能微波爐,包括微波爐本體,所述微波爐本體上設有爐門,所述爐門上 設有把手,所述爐門的一側設有操控按鈕和顯示屏,所述微波爐本體內設有 儲物槽,所述微波爐本體的內邊側還設有升降驅動裝置,升降爐體通過升降 驅動裝置安裝在微波爐本體上,所述儲物槽內還設有溫度傳感器,所述溫度 傳感器電性連接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電性連接溫控組件、升降驅動裝置、 操控按鈕和顯示屏,所述溫控組件設置在微波爐本體內。
進一步地,所述儲物槽的數量為4個。
進一步地,所述操控按鈕包括溫度調節按鈕和時間設置按鈕。
進一步地,所述控制單元包括控制器和控制開關。
進一步地,所述控制器包括控制電路主板以及設置在控制電路主板上的 微處理器和處理芯片,所述微處理器和所述處理芯片電性連接,所述微處理 器和所述處理芯片焊接在控制電路主板上。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發明的一種電子智能微波爐,包括升降 爐體、升降驅動裝置、儲物槽、溫度傳感器和溫控組件;
1.由于在微波爐本體內設有4個儲物槽,因此用戶在使用時,能夠將不 同種類的食物分別放置在不同的儲物槽內,不僅增加了該電子智能微波爐的 使用效率,而且節約了資源;
2.由于在儲物槽內分別設有溫度傳感器,通過溫度傳感器能夠實時檢測 到儲物槽內的溫度信號,并將溫度信號傳遞給控制單元,控制單元能夠將溫 度信號顯示在顯示屏上,智能化程度高;
3.由于在微波爐本體的內邊側設有升降驅動裝置,升降爐體通過升降驅 動裝置安裝在微波爐本體上,在加熱易受熱膨脹食物時,在升降驅動裝置的 作用下能夠帶動升降爐體進行上下升降,因此擴大了微波爐本體的盛放容積, 設計合理,自動化程度高,使用范圍更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 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請參閱圖1至圖4,本發明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電子智能微波爐, 包括微波爐本體1,微波爐本體1上設有爐門2,爐門2上設有把手3,爐門 2的一側設有操控按鈕4和顯示屏5,微波爐本體1內設有儲物槽8,微波爐 本體1的內邊側還設有升降驅動裝置7,升降爐體6通過升降驅動裝置7安裝 在微波爐本體1上,儲物槽8內還設有溫度傳感器9,溫度傳感器9電性連接 控制單元10,控制單元10電性連接溫控組件13、升降驅動裝置7、操控按鈕 4和顯示屏5,溫控組件13設置在微波爐本體1內。
儲物槽8的數量為4個,操控按鈕4包括溫度調節按鈕和時間設置按鈕, 控制單元10包括控制器11和控制開關12,控制器11包括控制電路主板以及 設置在控制電路主板上的微處理器和處理芯片,微處理器和處理芯片電性連 接,微處理器和處理芯片焊接在控制電路主板上,在使用時,由于在微波爐 本體1內設有4個儲物槽8,因此用戶在使用時,能夠將不同種類的食物分別 放置在不同的儲物槽8內,不僅增加了該電子智能微波爐的使用效率,而且 大大節省了資源,由于在儲物槽8內分別設有溫度傳感器9,通過溫度傳感器 9能夠實時檢測到儲物槽8內的溫度信號,并將溫度信號傳遞給控制單元10, 控制單元10能夠將溫度信號顯示在顯示屏5上,智能化程度高,通過操控按 鈕4能夠對溫度進行設定,同時能夠對該電子智能微波爐的加熱時間進行設 定,操作簡便,使用效果好,適合大量推廣,由于在微波爐本體1的內邊側 設有升降驅動裝置7,升降爐體6通過升降驅動裝置7安裝在微波爐本體1上, 在加熱易受熱膨脹食物時,控制單元10能夠自動控制升降驅動裝置7進行工 作,在升降驅動裝置7的作用下能夠帶動升降爐體6進行上下升降,因此擴 大了微波爐本體1的盛放容積,設計合理,自動化程度高,使用范圍更廣。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 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 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 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 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 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 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 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 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 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 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